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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2022年乐普医疗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每日消息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3-04-26 08:06:17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相关资料图)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201号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201号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3年 4月 25日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境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来,共募集资金 5次,包括:2009年 9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4,100万股 A股股票、2015年 12月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 5,978.51万股 A股股票、2016年 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808.26万股 A股股票、2020年 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750.00万张和 2021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万张。

自 2017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3次:

2016年 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3,808.26万股 A股股票、2020年 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万张和 2021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万张。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4号《关于核准乐

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6年 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82,627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1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90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根据与本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 1,295.00万元承销费用后,将余款 70,605.00万元于 2016年 12月 27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

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3538510704),在扣除

其余发行费用 489.76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115.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10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99号《关于核准乐

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0年 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根据与本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 901.00万元(含税)承销费用后,将余款 74,099.00万元于 2020年 1月 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

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850.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89.15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960.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741号《关于同意乐

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1年 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80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根据与本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390.75万元(不含税)后,将余款 162,409.25万元于 2021年 4月 6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1340100100201720)、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10903538510107)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1,390.75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97.0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212.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于 2016年 12月非公开发行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万元,已全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0年 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0万元,已全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1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 48,800.00万元已全部投入;用于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投入 7,905.72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08,160.17万元,其中 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68,160.17万元(含利息收入 2,653.68万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境外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8月 30日出具的《关于

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4号)及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36,091,775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新增 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180,458,875股。公司发行的 GDR于 2022年 9月 21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 GDR共计 17,684,396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 88,421,980股本公司 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份

GDR12.68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23.81万美元,扣除承销费及银行手续费后实际到账金额为 22,046.09万美元,于 2022年 9月 21日汇入本公司在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开立的 GDR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账号: 36807887478)中。扣除支付境外发行相关费用(律师咨询费服务费等)109.88万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1,936.20万美元。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于 2022年 9月 21日发行 GDR的

募集资金,支付发行等相关费用及扣收的银行手续费合计 110.48万美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2,113.06万美元(含利息收入

176.86万美元),均存储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规定,对于公司 2016年 12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于 2020年 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于公司 2021年 3月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蓄,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海通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

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截止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 68,160.17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 2,653.68万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账号存款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工商北京昌平支行020004892920014574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32134010010020172040,582.6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11090353851010727,577.51
合计-68,160.17
注: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08,160.17万元,其中 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68,160.17万元(含利息收入 2,653.68万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 GDR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

储余额 22,113.06万美元,其中含利息收入 176.86万美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万元

开户银行账号存款余额备注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3680788747822,113.06
合计22,113.06
注: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2,113.06万美元(含利息收入 176.86万美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本次发行 GDR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核心业务进一步发展

和战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境外研发中心及推进全球产品

研发计划,建设境外产业化生产基地,设立境外商务拓展中心,

建设全球产品销售网络与售后服务体系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2,113.06万美元(含利息收入 176.86万美元)具体情况详见附

表 2《境外公开发行 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

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尚处于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间内,在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足额归还

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1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 56,705.72万元,尚未投入

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108,160.17万元(含利息收入)将按募投

项目“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计

划逐步投入。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2年 9月在瑞士发行 GDR募

集的资金,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2,113.06万美元(含

利息收入 176.86万美元)将进一步按计划逐步用于国际化境外

业务的发展、战略投资和公司运营资金的补充。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年 4月 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162,212.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113,412.21113,412.215,361.807,905.726.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8,800.0048,800.0048,8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62,212.21162,212.215,361.8056,705.72
境外公开发行 GDR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美元万元

21,936.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8,774.488,774.4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387.244,387.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193.622,193.6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193.622,193.6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387.244,387.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1,936.2021,9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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